【商標服務】美國商標注冊常見誤區(qū)有哪些?
2018-03-07
一、美國商標的在先權利
美國商標法與我國不同,在商標法上,我國是"注冊在先",而美國是"使用在先",兩者有何不同呢?
注冊在先的含義:商標的專用權歸屬于依法首先申請注冊并獲準的企業(yè).其原則告訴我們,某一品牌不管誰先使用,法律只保護依法首先申請注冊該品牌和商標專用權的企業(yè).
使用在先的含義:是指最早用以確定商標權利歸屬的原則,根據(jù)這一原則,沒有對商標的使用即不擁有任何權利,如果雙方對商標都進行過使用,商標權利屬于首先使用之人.
兩者而言,各有優(yōu)劣:
注冊在先就無法保證公平性,很有可能你使用過的商標就被他人注冊了,然后你要花高昂的價格去購買回來.
而使用在先就會許多人沒進行商標登記等,其他人在想注冊商標的時候很難了解到什么商標已經(jīng)被使用.
誤區(qū):許多企業(yè)、商家都理解錯了"使用在先"的概念,在注冊商標的時候,大多數(shù)都是去美國商標網(wǎng)進行商標檢索,卻沒有驗證是否有近似商標已投入使用,因此許多美國商標注冊都因為這個原因而注冊失敗.
二、注冊商標的描述
我國商標法根據(jù)商標尼斯分類進行一個商標分類,而美國商標法是自己又深入分類了一些商標,大致如下:
我國:我國商標法對于注冊商標的商品、服務描述詳盡程度不高,因而國內企業(yè)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也只是簡單每一類似群的商品、服務項目,因為該商標一旦獲準注冊,只要其商品、服務已涉及全部類似群即可獲得該類別的全面保護.
美國:美國則不一樣,需要詳盡的商品、服務描述,而且其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服務描述必須與實際使用(或者意圖使用)的信息必須完全一致.如果像中國那樣寬泛的描述,將會導致商標注冊被駁回.
誤區(qū):因為商標法對與商標分類不同,且規(guī)定注冊的商標需要比較具體,而許多企業(yè)和商家會像注冊國內商標一樣繼續(xù)注冊美國商標,導致注冊分類選擇出錯而失敗.
三、低估美國商標查
誤區(qū):美國商標查詢是一個比較困難的事情,就前文提到,美國商標是使用在先原則,不同于我國,可以直接在官網(wǎng)上查詢是否有近似商標,美國有許多商標未經(jīng)過商標局登記注冊的,而企業(yè)和商家在注冊商標的時候就往往只檢索了美國商標局官網(wǎng),從而導致商標注冊失敗.
ps:如果沒有美國商標注冊經(jīng)驗比較豐富的代理人,還是尋找代理機構會比較靠譜
四、基于國內注冊提出申請
誤區(qū):很多企業(yè)注冊美國商標的時候,是基于國內注冊而提出的,然而在申請中卻經(jīng)常錯誤的修改信息.以下是以國內申請為基礎提交美國商標注冊需要注意的事項:
①商標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必須保持一致;
②在美國提交注冊的商標必須與國內注冊商標完全一致;
③美國商標注冊申請保護的商標或服務范圍必須小于國內商標注冊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