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 增值電信業(yè)務 ISO體系認證 CMMI軟件成熟度認證 專精特新企業(yè)認定 新技術新產(chǎn)品
商標異議答辯是指商標異議案的被異議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異議理由以書面形式進行辯駁的法律行為。
商標異議答辯所依據(jù)的是:《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jīng)調查核實后,做出裁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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